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
臺南市柳營區柳營國民小學 107學年度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(107.7.25)
【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版】
壹、依據
一、師法、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、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、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等有關規定。
貳、甄選類別、錄取名額及聘期
類別 |
代理 職缺 |
正取 名額 |
備取 名額 |
聘期 |
備註 |
英語 代理教師 |
合理教師 員額編制缺 |
1 |
2 |
107/08/30-108/07/01 (實際期間以市府核定為準。) |
|
一、如代理原因消失時,應即無條件解聘。
二、上述備取,以補足本次甄選應錄取之名額為限。如甄試成績未達 70分,不予錄取,且經甄選委員會議決議後得予「從缺」,另備取名額得予酌減或取消。
参、公告時間、方式及簡章表件
一、時間:
第 1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7年 7月 25日(星期三)上午 8 時至 16 時 00 分 |
第 2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7年 8月 01日(星期三)上午 8 時至 16 時 00 分 |
第 3次招考公告時間 |
107年 8月 03日(星期五)上午 8 時至 16 時 00 分 |
二、方式:公告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lyes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資訊中心
代課人力系統(http://104.tn.edu.tw/)、臺南市教育局學校校務資訊中心
(http://bulletin.tn.edu.tw/default.aspx)
肆、報名日期、地點、應繳交證件及方式:
一、日期: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辦理,錄取人數額滿不再辦理第 2或第 3次招考,惟是
否額滿,請自行查閱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lyes.tn.edu.tw/)公告。
第 1 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7年 7月 26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至 107年 7月 31日(星期二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 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 2 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7年 8月 01日(星期三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至 107年 8月 02日(星期四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 (逾時恕不受理) |
第 3 次招考 報名日期 |
107年 8月 3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至 106年 8月 6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至 16 時 00 分 (逾時恕不受理) |
二、地點:本校教務處(地址:臺南市柳營區柳營路一段 755號,電話: 06-6222124#103)
三、應繳交證件:
(一)資料登錄:有意者請於 107年 7月 29 日(星期一)16 時前,至臺南市代課人力系統
(http://104.tn.edu.tw/)完成資料登錄。
(二)繳交資料:
1.「報名表」、「切結書」及「准考證」(報名現場填發)各一份。
2.最近三個月內二吋半身脫帽相片(背面請註明姓名) 2張,請分別貼於報名表及准考證。
3.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4.大學以上學歷證件。但持有國外學歷證件者,需另繳驗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學歷證明文件。
5.甄選類科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。
6.報考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
7.個人履歷表一式 3份(含個人簡介、學經歷證件、教師證書、專長相關證明、服務證明、臺南市 107 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所寄發之成績單…等相關資料影本, A4大小,格式自訂,每份勿超過 5頁,個人資料恕不寄還)
(三)繳交期限:報名期限內親自送達本校教務處。
四、方式:採現場親自報名,不接受委託或郵寄報名。
伍、報名資格
一、基本條件:
(一)具中華民國國籍者(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未滿 10年者,不得參加甄選)。
(二)「教師法」第 14條第 1項各款之情事。
(三)無「教育人員任用條例」第 31條、第 33條規定之情事。
(四)以不適任教師資遣或退休者不得報考。
二、資格條件:
第 1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同時列為臺南市 107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候用名冊者。(註:從候用名冊招考才需加註) |
第 2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|
第 3 次 報名資格 |
1.具有「各該教育階段、科(類)合格教師證書」資格者,尚在有效期間者。 2.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,取得修畢證明書者。 3.或大學以上畢業者。 |
(一)通過教育部 88年所辦國小英語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檢核者。 (二)畢業於英文(語)相關系所者、畢業於外文系英文(語)組者、畢業 於英文(語) 輔系者、國民小學英語教師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結業,修畢 各大學為國小英語教學所開設之英語 20學分班者。 (三)達到 CEF架構 B2(高階)級以上英檢者(含通過財團法人語言測驗中 心 93年度所辦「國民小學教師英語能力檢核測驗者」)。 (四)經縣市政府自行培訓檢核通過並發給相關證明者。 (五)具國小英語加註專長教師證者。 |
陸、甄選日期及地點
一、日期:
第 1 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08月 01日(星期一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第 2 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08月 03日(星期五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第 3 次招考甄選日期 |
107年 08月 07日(星期二)上午 9 時起 (請於上午 8時 30分前至教務處報到) |
柒、甄選方式及配分比例
一、試教(50%):
(一)範圍:
1.英語代理教師:單元自選、教材教具自備
(二)時間:每科 10分鐘。(9分鐘第一次響鈴, 10分鐘第二次響鈴,即結束)
(三)試教現場無學生。
二、口試(50%):
(一)範圍:以教育理念及教學知能為主(含自我介紹、口試內容以教育理念、教學知能、國小教育教學為範圍)。
(二)時間:每人 8分鐘,於試教應試完竣後隨即舉行。
三、於試教最後一位應試完後隨即舉行口試。
捌、甄選結果公告、通知、成績複查及錄取報到
一、甄選結果公告:
第 1 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08月 01日(星期三)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 2 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08月 03日(星期五)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第 3 次甄選結果公告 |
107年 08月 07日(星期二) 12 時前公告在本校網站並通知錄(備)取人員。 |
二、成績複查:
(一)成績複查時間:
第 1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02日(星期四)上午12時00分前 |
第 2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04日(星期六)上午12時00分前 |
第 3次招考成績複查 |
107年 08月 08日(星期三)上午12時00分前 |
(二)凡欲申請複查成績者,請攜帶准考證,限本人或委託人(需攜帶委託書)親自於上述時間,至本校教務處以書面申請;【申請複查考試成績,不得要求告知試教委員及口試委員之姓名或其他有關資料】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於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至人事室報到,第 1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08 月 02 日上午 10 時、經第 2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08 月 06 日上午 10 時、經第 3 次招考錄取人員時間於 107 年 08 月 08 日上午 10 時前報到,如逾期未報到者,即予取消應聘資格,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,並依通知時間辦理報到,否則視同放棄。
玖、其他
一、如遇臺南市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或天然災害、不可抗力之因素,而致上述日期需作變更,悉於本校網站(https://www.lyes.tn.edu.tw//)首頁公告。
二、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名資格,如於聘任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應予解聘,尚未聘任者,註銷錄取資格,如涉及刑責,應由應考人自行負責。
三、錄取人員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 (含胸部 X光檢查合格證明),不合格者取消錄取資格,不得異議。
四、錄取聘任之代理教師於受聘期間,應享之權利與義務,則依教育部訂定發布之「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」第 7條、第 8條暨「臺南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補充規定」等相關規定辦理。
五、申訴專線電話:06-6222124#103 (教務處) 信箱:mg002562@gmail.com
六、身心障礙應考人考試之適當服務措施:06-6222124#103(教務處)
七、考試相關事項:06-6222124#103 (教務處)
拾、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,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