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營養午餐有供應甲殼類、芒果、花生、牛奶及羊奶、蛋、堅果類、芝麻、含麩質穀物、大豆、魚類、使用亞硫酸鹽類等11種及其製品,不適合對其過敏體質者食用
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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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文者:臺南市柳營區柳營國民小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 105 年 3 月 14 日
發文字號:南市教安(一)字第 1050244736 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函轉教育部有關加強辦理防制校園(網路)霸凌之三級預
防作為,俾促校園重視、關注及有效防制網路霸凌,請查
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5 年 3 月 9 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 1050012941 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依循教育宣導、發現處置與輔導介入等三級預防作
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,如下:
(一)教育宣導:
1、依據教育部函頒之「各級學校學生健康安全上網實施
計畫」10 項策略及實施方法加強辦理教育宣導作為,
俾提升師生資訊素養與認知。
2、教育部已製作防制網路霸凌文宣、教材等資源,並置
於「中小學網路素養與認知」網站(https://eteach
er.edu.tw ),請融入課程或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
教育。
3、於友善校園週或適當活動,運用防杜網路霸凌教育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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裝
訂
線
短片( CF ),以「尊重他人,健康上網」為宣導主題
,教導學生反映管道,並鼓勵學生遇有網路霸凌要勇
敢說出來,以利學校調查處理。
(二)發現處置:
1、為利老師及學校能及早發覺學生偏差行為,預防霸凌
事件發生,每年 4 月及 10 月各校需配合實施線上校園
生活問卷調查,以利及時介入處置與輔導。
2、接獲知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,請進行校安通報,並依
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」規定續處。務於 3 日內召開防
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,將調查報告、會議紀錄、
簽到單等相關資料函復本局,並於校安系統續報會議
開會日期與決議事項。
(三)輔導介入:
1、教育部及本局每年辦理防制校園霸凌相關研習,請各
校踴躍派員參與。
2、針對校園(網路)霸凌事件之嚴重個案,可轉請本市
輔諮中心提供輔導資源,若有特殊教育學生個案,則
可請特教資源中心提供協助。
正本:臺南市政府所屬各國民中學、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私立國民中學、臺南市政府所屬
各國民小學、臺南市政府所屬各私立國民小學、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
、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
副本:本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、本局督學室、本局特幼教育科、本局學輔校安科 2016-03-14
15:29:54